◇市政报告
城市骄傲无比,
彼此互相挑战——
这个依山而立,
那个背靠海滩。
——卢·吉卜林
想象一下,有一部小说居然是关于芝加哥或是布法罗,又或者是田纳西州的纳什维尔!美国只有三个大城市称得上是“有故事的城市”——当然少不了纽约,还有新奥尔良,最值得一提的就是旧金山。
——弗兰克·诺里斯
在加利福尼亚人看来,东边就是东边,西边却是旧金山。加利福尼亚人不仅仅只是一个州的居民,他们还是一个种族。他们是西部的南方人。芝加哥人对于自己的城市忠心耿耿,绝不比他们逊色;不过要是你问起他们理由的时候,他们却结结巴巴地说起湖里的鱼和新建的共济会大楼。而加利福尼亚人却能给出详细的解释。
光是谈到气候问题,他们就能辩解上半个多钟头,而你却在想着你的煤炭账单和厚内衣。可一旦他们把你的沉默当成是对他们的话深信不疑,他们就会兴奋不已,硬要把金门城描绘成新世界的巴格达。到目前为止,这些都还只是观点不同罢了,用不着反驳。可是,亲爱的兄弟姐妹们(我们都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要是有人用手指着地图说:“这个城市里不可能有什么传奇故事——这里能发生些什么事?”那他就实在是太轻率了。是的,这真是大胆轻率的行为,竟然用一句话就抹杀历史、传奇故事以及兰德——麦克纳利。
纳什维尔——一个城市,交货港,田纳西州的首府,位于坎伯兰河边,有芝—圣铁路和路—纳铁路经过,被看做是南方最重要的教育中心。
晚上八点钟的时候,我从火车上下来。我想在辞典上搜寻合适的形容词,却一无所获,因此不得不拿处方来打比喻。
伦敦雾三成,疟疾一成,漏出的煤气二成,日出时在砖地上聚集的露珠二成半,忍冬花的香味一成半,混合在一起。
这种混合物能让你对蒙蒙细雨中的纳什维尔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它既没有樟脑球那么香,也不像豌豆汤那么浓;但也足够了——你可以试试看。
我坐着一辆老式马车去了一家旅馆。好不容易才克制住自己,没有像西德尼·卡顿那样爬上马车顶。拉车的畜生让人想起过去的那个时代,赶车的则是个被解放了的黑奴。
我又困又累,因此一到了旅馆就赶紧给了赶车人五角钱的车费(别担心,还给了一些小费)。我知道他们的习性;我可不想听他们唠叨他们的旧“主人”或是“战争之前”发生的事情。
旅馆是那种“整修”过的。也就是说总共花费了二万美元,添了新的大理石柱子、瓷砖和电灯,大厅里摆上了铜痰盂,楼上的每一个大房间里都贴上了新的路—纳铁路时刻表和卢考特山的石版画。旅馆的管理无可挑剔,招待也完全是南方式的无微不至,只是服务像爬行的蜗牛一样缓慢,又像瑞普·凡·温克尔一样快乐。饭菜值得你跑上一千英里路来尝尝。这世上还没有哪家旅馆能让你吃到这样美味的烤鸡肝。
晚餐时,我问一个黑人侍者,城里有什么可逛的地方。他神情严肃地沉思了一会儿,然后回答说:“哦,老板,我实在想不出太阳下山之后还有什么可逛的地方。”
太阳已经下山了;它老早之前就已经浸在蒙蒙细雨里了。因此我无法见到那个景象。但是我仍然冒着细雨走到街上,看看这个城市里都有些什么。
城市位于一片起伏不平的土地上;街道上有电灯照明,每年花费三万二千四百七十美元。
我离开旅馆的时候,碰上了一场种族骚乱。扑面而来的是一群获得自由的黑人,或是阿拉伯人,或是祖鲁人,他们都带着——唉,我看到他们带的不是来复枪,而是马鞭,不由得松了口气。我似乎还隐约看到一队黑乎乎的、笨重的车辆;听到让人安心的叫喊:“随你到城里的什么地方,老板,只要五角钱。”我这才相信自己只不过是个“乘客”,而不是受害者。
我穿过长长的街道,所有的街道似乎都是上坡路。我不知道它们怎么才能又绕下来。也许它们根本绕不下来,除非能把它们的“坡度减缓”。只有在少数几条“大街”上,我才看到商店里不时亮着灯,看到电车带着可敬的市民开来开去,看到人们聊着天从身旁经过,还听到从一家卖苏打水和冰淇淋的小店里传出一阵近乎活泼的笑声。那些算不上是“大街”的街道似乎已经把安宁和睦的房子引诱到了它的路边。许多房子里谨慎地拉好了的窗帘背后闪着亮光;还有几家传出钢琴奏出的和谐美妙的音乐。的确没什么可“逛”的。我真希望我在太阳下山之前就出来了。于是我回到旅馆。
一八六四年十一月,南部联邦的胡德将军向纳什维尔进军,在那儿他包围了托马斯将军率领的一支北部联邦的军队。托马斯将军突围了出去,在一场激烈的交锋中击溃了南部联邦的军队。
我早已听说并亲眼目睹过南方人在嚼烟草的地区发生的温和的冲突中绝妙的枪法,并一直钦佩不已。但旅馆里却有一件意外的事情正等着我。宽敞的大厅里摆了十二个崭新发亮、宽大壮观的铜痰盂,高得足以叫做瓮,口子也大得足以让女子棒球队的最佳投手在五步远的地方都能把球投进去。但是,尽管已经发动了一场可怕的战争,并且仍在进行当中,敌军并没有损失什么。它们纹丝不动地站在那儿,依然崭新发亮、宽大壮观。可是,倒霉的杰斐逊·布里克啊!可怜的瓷砖地板——那漂亮的瓷砖地板!我不由地想起了纳什维尔战役,并根据我愚蠢的习惯,想要得出关于遗传枪法的推论。
就是在这里我第一次见到了温特沃斯·卡斯韦尔少校(这个头衔实在有些用过了头)。我一见到他就觉得不安,心里十分清楚他是哪一类人。耗子无处不在。我的老朋友艾·丁尼生说话一向精辟,他说过:
先知啊,诅咒那多嘴的家伙,
诅咒那大不列颠的寄生虫——耗子。
我们大可以随意地换掉“大不列颠”这个词。可耗子终归还是耗子。
这个人在旅馆的大厅里四处搜索,就像是一条饿狗,忘了自己把骨头埋在哪儿了。他的脸奇大无比,又红又臃肿,脸上的表情活像是菩萨一样慵懒而坚定。他只有一个优点——脸刮得很干净。人身上的兽类标记是可以去掉的,除非他胡子拉碴就到处乱跑。我想如果那天他没用过剃刀,我也许就会对他不予理睬,那么世界犯罪记录上也就会少了一桩谋杀案。
卡斯韦尔少校向一个痰盂开火的时候,我刚巧站在离它不到五步远的地方。我观察敏锐,很快就注意到进攻的一方用的不是松鼠步枪,而是格林机关枪;于是我飞快地闪到一边,而少校却抓住了这个机会向非战斗人员表示歉意。他是个多嘴的家伙。不出四分钟,他就成了我的朋友,还把我拉到酒吧那里。
在这里我想插上一句,我是个南方人。但这却并不是出于职业或是生意的关系。我躲开了蝶形领结、宽边软帽、双排扣的长礼服和口嚼烟草,也避而不谈被谢尔曼将军毁掉的棉花包数目。乐队演奏《迪克西》时,我也不会欢呼。我在皮面椅子上尽量坐得低一点,又点了一杯啤酒,暗自希望那个朗斯特里特——可是又有什么用呢?
卡斯韦尔少校用拳头捶了一下吧台,萨姆特堡的第一枪又回响起来。当他朝阿波马托克斯开了最后一枪时,我开始充满希望。可他却说起了家谱,还证明亚当只不过是卡斯韦尔家族旁系的第三代堂兄。处理完家谱之后,他又谈起了他的家庭私事,这实在惹人讨厌。他说到他的妻子,一直追溯到夏娃,还不敬地否认那些说她可能和该隐沾亲带故的谣言。
这时,我开始怀疑他是不是在盘算着用唠叨把我弄糊涂,好蒙混他已经点了酒的事实,让我替他付账。但酒喝完之后,他却啪的一声把一枚银币丢到柜台上。这样一来,当然免不了要再来一巡。我付完第二巡酒的账后就唐突地离开了他;因为我实在不想再和他待在一起了。就在我脱身之前,他还在没完没了地大声谈论着他妻子的收入,还拿出一把银币向人炫耀。
我到服务台取房间钥匙的时候,店员很有礼貌地对我说:“要是那个卡斯韦尔骚扰了您,你想投诉的话,我们可以把他撵出去。他是个讨厌鬼,整天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可大多数时候身上总有些钱。不过我们似乎找不出什么合法的理由把他扔出去。”
“可不是,”我想了一会儿说,“我好像也没有什么投诉的理由。但我正式声明,我不想和他交道。你们这城里,”我接着说,“好像安静得很。这儿有什么消遣或是冒险刺激的事情可供客人们娱乐的?”
“哦,先生,”店员说,“下个星期四这儿会有一场演出。是——我呆会儿查一下,再把海报和冰水一块儿送到您的房间里去。晚安。”
我走到楼上的房间里,向窗外望去。才刚刚十点钟左右,但是我所看到的城市却已经寂静无声了。还在下着蒙蒙细雨,昏暗的灯光装点着街道,街灯就像是妇女义卖市场上出售的蛋糕里的葡萄干一样稀稀落落。
“真是个安静的地方,”当我脱下的第一只鞋掉到楼下住客的天花板上时,我这样自言自语道,“这儿的生活一点儿也不像东部和西部城市那样多姿多彩。只不过是个还过得去的乏味单调的商业城市。”
纳什维尔是全国最重要的制造业中心之一。它的皮鞋皮靴的产量在美国位居第五,是南方最大的生产糖果饼干的城市,此外,纺织品、食品和药品的销售量也相当可观。
我必须得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到纳什维尔来,尽管这些离题的话会让你觉得厌烦,就像我自己也这么觉得一样。我本来是有些私事要去别的地方,但是接到北方一家杂志社的委托,要我在这儿停留一下,代表社里同一个叫阿扎里亚·阿戴尔的撰稿人取得联系。
阿戴尔(除了笔迹之外,其他的情况一无所知)给他们寄了几篇散文(简直是失传的艺术!)和几首诗,编辑们在一点钟吃午餐的时候对这些作品赞不绝口。因此,他们委托我找到这个阿戴尔,在别的出版社提出一角或两角的稿酬之前,同他或她签订每个字两分钱的合同。
第二天上午九点钟的时候,我吃完烤鸡肝(要是你能找到那家旅馆,不妨也尝尝),走到大街上,细雨还是淅淅沥沥地下个没完。在第一个拐角处,我碰到了恺撒大叔。他是个强壮的黑人,比金字塔经历的岁月还要多,灰白的头发微微拳曲着,他的脸膛让人想起布鲁特斯,转念一想又有些像是已故的塞蒂瓦约国王。我从没见过或是想到过哪件大衣会像他穿的这件一样与众不同。它一直垂到他的脚踝上,从前它的颜色就同南部联邦军的灰大衣一模一样。但是因为日晒雨淋、饱经风霜,颜色也已经变得斑驳了,就算约瑟的彩衣和它放在一起,也会显得像单色画一样黯然失色。我必须得在这件大衣上多说几句,因为它和这个故事有关——这故事进展得很缓慢,毕竟在纳什维尔这个地方你原本就不能指望会有什么事情发生。
它过去一定曾是某个军官的大衣。大衣上的披肩已经不见了,过去缀在前襟上的精美的盘花饰扣和流苏现在也没了。代替它们的是用普通麻线巧妙地扭成的新的盘花饰扣,然后用针线仔细地缝上去的(我猜没准是哪个仍然健在的“黑妈妈”缝的)。这些麻线也已经磨旧了,显得十分凌乱。它们完全是照着丢失已久的盘花饰扣的印记缝上去的,虽然显得不够雅致,但看得出当时也费了不少心思,无非是为了重现昔日的风采。让这件衣服更为滑稽和悲哀的是,它所有的纽扣几乎不见了,只剩下顺数下来的第二颗。大衣是通过一些麻线穿过纽扣孔和对襟上粗糙地打出来的洞孔勉强系好的。像这样装饰得如此奇特,颜色又是这样斑驳的古怪衣服简直是绝无仅有。剩下的那颗孤零零的纽扣只有半个银币大小,是用黄色的牛角做的,也是用粗糙的麻线缝上的。
这个黑人站在一辆十分破旧的马车旁,含在离开方舟之后,很可能就是用两匹牲口套在这辆车上,开始做起出租生意的。当我走过去的时候,他打开门,抽出一个羽毛掸子随便晃了几下,用低沉的声音说:
“上车吧,先生,里面一点儿灰都没有——刚从一个葬礼回来,先生。”
我猜想碰上这样特别的场合,马车大概要打扫得格外干净。我朝街上四下里望了望,发现停在路边可供选择的出租马车并不多。我在记事本里查到了阿扎里亚·阿戴尔的地址。
“我要去杰萨明大街八百六十一号。”我说着,正准备走上马车。但那个黑人突然伸出又粗又长,像大猩猩一样的手臂拦住我。阴郁的大脸上随即流露出猜疑和敌意。很快地他又恢复了平静,殷勤地问道:“你去那儿干什么,老板?”
“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我有些尖刻地问。
“没什么,先生,没什么。只不过那地方有些偏僻,很少有人去那儿办事。进来吧。座位很干净——刚从一个葬礼上回来,先生。”
大约走了有一英里半的路程才到达了目的地。除了那辆破旧的马车在高低不平的砖路上发出吓人的咔哒咔哒声之外,我听不到任何声音;除了蒙蒙细雨的味道之外,我也闻不出其他的气味。这会儿,细雨里还掺杂着煤烟的气味,以及类似于柏油和夹竹桃花混合在一起的气味。透过滴着雨水的车窗,我只能看到两排模糊的房子。
这个城市占地十平方英里;街道总长一百八十一英里,其中有一百三十七英里是铺平了的;供水系统总价二百万美元,主要管道总长七十七英里。
杰萨明大街八百六十一号是一幢破败的公寓。它矗立在离大街三十码远的地方,四周环绕着茂密的小树林和未经修剪的灌木丛。一排枝叶茂盛的黄杨几乎完全遮住了篱笆;大门是用一根绳索系在门柱和门口的第一根篱笆桩子上关起来的。可一旦你走了进去,你就会发现八百六十一号只是一个空壳,一个影子,一个昔日奢华和显赫的幽灵。不过,根据故事的发展,我还没走进去。
马车的咔哒声停了下来,疲倦的牲口也歇息起来,我递给车夫五角钱,还额外给了二角五分的小费,正觉得自己很大方,他却不肯收下。
“是两元钱,先生。”他说。
“怎么回事?”我问道,“我明明听到你在旅馆门口喊:‘随你到哪儿,只要五角钱。’”
“是两元钱,先生,”他倔强地重复着,“从旅馆到这儿可有好长一段路。”
“这还是在城里,明明还是在城里,”我辩驳着,“别以为你碰上了一个傻瓜北方佬。你看到那边的那些小山了吗?”我指着东边,接着说(因为下着小雨,其实我自己也根本看不到那些小山),“你瞧,我就是在那边出生长大的。你这个愚蠢的老黑鬼,难道你连人都分辨不清吗?”
塞蒂瓦约国王冷酷的脸显得稍微柔和了些。“你是南方人吗,先生?我想大概是你的鞋子把我给搅糊涂了。南方的绅士可不会穿这么尖的鞋子。”
“那么,五角钱应该够了吧?”我毫不让步地说。
先前那种贪婪而敌视的神情又回到了他的脸上,停留了大约十秒钟便消失了。
“老板,”他说,“本来是五角钱;但我要收两元钱,先生;我非得收两元钱。这不是在强迫你,先生;我已经知道你是哪儿的人了;我只是想告诉你今晚我非得拿到这两元钱,生意也不太好。”
他阴沉的面孔显得沉着而自信。这回他格外地走运。他碰上的不是一个对车费价格一无所知的傻瓜,而是一个大方的施主。
“你这个该死的老家伙,”我说着,把手伸进口袋,“该把你交给警察处置。”
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了笑容。他知道;他早就知道;他早就知道了。
我递给他两张一元的钞票。就在我递给他的时候,我注意到其中的一张显然曾经历过不少风浪。右上角缺了一块,中间曾经被撕开过,现在又粘好了。一条蓝色的棉纸粘在撕破的地方,维持了它的流通性。
关于这个非洲强盗的事已经说了不少了:让他心满意足之后,我离开了他,拉起那根绳子,打开了那扇咯吱作响的大门。
这房子就像我说过的那样,只是个空壳子。显然有二十多年没有油漆刷子碰过它了。我不明白为什么大风没有把它像掀纸牌搭的房子一样掀翻,直到我又打量了一下紧紧地拥抱在它四周的树,我才明白过来——那些树曾经目睹过纳什维尔战役,如今依然伸出它们的枝桠庇护着它,替它遮挡暴风雨、敌人和寒冷。
阿扎里亚·阿戴尔接待了我。她出身名门,五十岁左右,头发灰白,身体瘦弱,就像她住的这所房子一样,她穿着我所见过的最便宜、最干净的衣服,举止就像皇后一样优雅。
会客室看上去足有一英里见方,几乎没有什么摆设,所以显得空空荡荡的,只有没上漆的松木书架上摆着几排书,一张裂了缝的大理石面桌子,一块破地毯,一个光秃秃的马鬃沙发和两三把椅子。是的,墙上还挂着一幅画,是一束三色堇的彩色蜡笔画。我朝四周看了看,想找找看有没有安德鲁·杰克逊的画像和挂着的松果篮子,却没有找到。
我和阿扎里亚·阿戴尔谈了话,现在把其中的一部分转述给你们。她是古老的南方的产物,出身高贵,在庇护下成长起来。她的学识并不渊博,但却不乏独到深刻的见解。她是在家里受的教育,她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都是从推断和灵感中得来的。那一小批宝贵的散文作家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当她和我谈话的时候,我不断地擦着手指,似乎觉得有些惭愧,不知不觉中想要掸去从兰姆、乔叟、哈兹利特、马库斯·奥里利乌斯、蒙田和胡德作品的半小牛皮装订的书脊上落下来的并不存在的灰尘。她是如此与众不同,简直就是个无价之宝。在今天这个时代,几乎所有的人对现实生活里的事都知道得太多了——哦,的确是太多了。
我注意到阿扎里亚·阿戴尔的生活显然十分贫困。我想除了一所房子和一套衣服,她恐怕也没有什么其他的东西了。因此我的心情十分矛盾,一方面我要对杂志社负责,而另一方面我又由衷地欣赏那些在坎伯兰山谷里同托马斯将军一同战斗的诗人和散文作家。我倾听着她那如同大键琴奏出的乐曲般美妙的声音,觉得自己实在无法提起合同的事。在九位缪斯女神和三位格雷斯女神面前,你实在很难把话题转到每字两分钱的稿酬上。看来等我恢复了利润至上的信念之后,还需要再安排一次谈话。不过我还是把我此行的目的告诉了她,并约好第二天下午三点钟再见面,讨论一下稿酬的问题。
“你们这个城市,”我准备离开时说(这正是可以说些轻松话的时候),“好像是个挺安静的地方。我想,它是个适合居住的城市,也很少会有些什么特别的事发生。”
这个城市同西部和南部进行着大笔火炉和空心器皿的交易,它的面粉厂日产面粉两千多桶。
阿扎里亚·阿戴尔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我从没那么想过,”她说着,显出一种她特有的诚挚的神情,“难道在安静的地方就不会发生什么特别的事吗?我想当上帝在第一个星期一的早上开始动手创造世界的时候,你可以探出窗外,聆听在他堆起永恒的山丘时,从他的泥刀上溅起泥点的声音。这世上最喧闹的工程——我指的是建造巴别塔——最后的结果又怎样呢?只不过有了《北美评论》上一页半篇幅的世界语而已。”
“当然,”我的话显得毫无新意,“人的本性不管到哪儿都是一样的;但是某些城市的确比其他的城市更丰富多彩——呃——更富有戏剧性和活力,还有——呃——更有传奇色彩。”
“表面上看来是这样,”阿扎里亚·阿戴尔说,“我坐着展开双翼的金色飞船——书籍和梦想——已经环游过世界许多次了。我(在一次幻想的旅行中)见过土耳其的苏丹亲手绞死了他的一个妻子,只是因为她在大家面前没有蒙上脸。我也见过纳什维尔的一个男人把戏票撕得粉碎,只是因为他的妻子准备出门时在脸上扑了粉。在旧金山的中国城里,我见到女仆辛仪被慢慢地浸到沸腾的杏仁油里,逼她发誓再也不会去见她的美国情人。当滚烫的油没到她膝盖以上三英寸的地方时,她屈服了。几天前的一个晚上,在东纳什维尔的一个纸牌会上,我见到基蒂·摩根的七个同学和好友故意装作不认识,只是因为她嫁给了一个油漆匠。滚烫的油咝咝作响,已经没到她的胸口了;但是我真希望你能看到她从一张桌子边走到另一张桌子边时脸上挂着的美丽的微笑。哦,是的,这是个单调的城市。只有几英里的红砖房子、泥泞和木材场。”
有人敲了敲后门,发出空洞的回响。阿扎里亚·阿戴尔轻声地表示歉意,走过去看看是怎么回事。不出三分钟她就回来了,眼睛闪闪发亮,脸颊上泛起一抹淡淡的红晕,仿佛一下子年轻了十岁。
“你一定要喝点茶,吃点点心再走。”她说。
她拿起一个小铁铃摇了几下。一个黑人小姑娘慢吞吞地走了进来,她十二岁左右,光着脚,看上去有些邋遢,嘴里含着大拇指,鼓着眼睛瞪着我。
阿扎里亚·阿戴尔打开一个破旧的小钱袋,从里面掏出一张一元的钞票,那张钞票的右上角上缺了一块,中间被撕开过,又用一条蓝色的棉纸粘了起来。就是我给那个海盗黑人的那一张——我敢肯定。
“到街角贝克先生的铺子里去一趟,英比,”她把钞票递给那个小姑娘说,“买三两茶叶——就是他经常送给我的那种——和一角钱的糖糕。快去。家里的茶叶刚好喝完了。”她向我解释道。
英比从后面出去了。她光着脚重重的脚步声还没在后面的走廊里消失,就听到一声狂乱的尖叫——我能肯定是英比的声音——这声音在空荡荡的房子里回响着。接着又听到一个愤怒的男人低沉粗暴的声音,还夹杂着那姑娘不停的尖叫和叽里咕噜的说话声。
阿扎里亚·阿戴尔站起身走了出去,她既不吃惊也不激动。我听到那个男人低沉嘶哑的吵闹声持续了两分钟;接着又像是一阵咒骂和轻微的扭打,然后她平静地回到了她的椅子上。
“这房子很宽敞,”她说,“我租了一部分出去。我很抱歉恐怕不能请你吃茶点了。店里买不到我常用的那种茶叶。也许明天我就能在贝克先生那儿买到了。”
我肯定英比根本没有离开过这房子。我打听了一下电车路线就离开了。过了好半天我才想起来我还不知道阿扎里亚·阿戴尔的姓。不过明天再问也不迟。
就在那一天,我便开始陷入了这个平静的城市强加给我的罪恶。我在这里只呆了两天,可就在这两天里我就已经不知羞耻地在电报上撒了谎,还在一桩谋杀案里充当了犯罪之后的同谋——如果“犯罪之后”是准确的法律用语的话。
当我拐到离旅馆最近的那个街角时,那个穿着五颜六色、无与伦比的大衣的非洲马车夫一把拉住了我,打开他那四处奔走的石棺的牢门,掸了掸他的羽毛掸子,又耍起了老把戏:“进来吧,先生。马车很干净——刚从一个葬礼回来。只要五角钱就——”
接着他认出了我,咧开嘴大笑了起来,“对不起,老板;你就是今天早上刚和我分手的那位先生。真谢谢你了,先生。”
“明天下午三点钟我还要到八百六十一号去一趟,”我说,“如果到时候你在这儿,我就会要你驾车送我去。我想你该认识阿戴尔小姐吧?”我想到那张一元的钞票,很肯定地说。
“我以前给她父亲阿戴尔法官干过活,先生。”他回答道。
“依我看,她很穷,”我说,“几乎没什么钱,是吗?”
就在这一瞬间我又看到了塞蒂瓦约国王凶狠的表情,接着他又变成了那个敲竹杠的老黑鬼。
“她不会饿死的,先生,”他慢慢地说,“她还有接济,先生;她还有接济。”
“下一趟我付你五角钱。”我说。
“没错,先生,”他谦恭地回答说,“今天早上我是非得拿到那两元钱,老板。”
我回到旅馆,在打给杂志社的电报上撒了谎。我说:“阿·阿戴尔坚持每字要八分钱。”
回复是:“那就赶快答应她,笨蛋。”
晚餐前,温特沃斯·卡斯韦尔“少校”冲过来和我打招呼,就像是碰到了失散多年的朋友。我还很少能见到像他这样令人讨厌,却又不容易摆脱的人。他冲过来的时候,我正站在吧台边;因此我没法跟他说我不喝酒。我本来可以十分高兴地付账,希望能躲过第二巡酒;但是他却是那种卑劣的、吵闹的、喜欢吹牛的酒鬼,每次荒唐地挥霍掉一分钱时都必须得有铜管乐队和烟花伴奏。
他从口袋里掏出两张一元的钞票,那架势活像是要掏出个上百万来,然后把其中的一张扔在柜台上。我又一次看到了那张钞票,右上角上缺了一块,中间被撕开了,又用一条蓝色的棉纸粘了起来。又是我的那一元钱。不会有错。
我走到楼上的房间里。这个沉闷平静的南方城市的细雨和单调已经把我折腾得疲惫不堪,无精打采。我记得上床之前,我昏昏沉沉地念叨着:“这里似乎有不少人都拥有出租马车夫托拉斯的股份。股息付得也挺快。我想知道——”这才终于把那张神秘的钞票抛到脑后了。然后我睡着了。
第二天,塞蒂瓦约国王在老地方等我,在去八百六十一号的石子路上把我的骨头颠得够戗。他还要在那儿等着,等我办完事再把我一路颠回去。
阿扎里亚·阿戴尔看上去比前一天更苍白、更整洁、更虚弱了。她签完每字八分钱的合同之后,脸色显得更苍白了,从椅子上滑了下去。我没费多大力气就把她扶到那个古老的马鬃沙发上,然后跑到外面的人行道上,叫那个咖啡色皮肤的海盗去找个医生来。我没想到他会如此聪明,他知道要抓紧时间,赶忙丢下马车步行走上大街。不到十分钟,他就带着一个头发灰白、严肃能干的医生回来了。我用几句话(远远值不上每字八分钱)简短地向他解释了我为什么会到这所神秘空荡的房子里来。他明白了事情的缘由,严肃地点了点头,然后转向那个老黑人。
“恺撒大叔,”他冷静地说,“赶快到我家去,叫露西小姐给你一罐新鲜牛奶和半杯葡萄酒。快去快回。别赶车——跑去。这星期你最好再来一次。”
我想这个梅里曼医生显然也不太信任那个陆地海盗的马匹的速度。恺撒大叔笨拙但却十分迅速地向大街上跑去了,医生很有礼貌而又十分仔细地打量了我一会儿,终于确定我是可靠的人。
“这只是典型的营养不良,”他说,“也就是说,是贫穷、自尊和饥饿造成的。卡斯韦尔太太有很多忠实的朋友,他们都乐意帮助她,但她却不肯接受,只有那个老黑人例外,恺撒大叔从前是她家的仆人。”
“卡斯韦尔太太!”我吃惊地说。然后我看了看合同,这才发现她的签名是“阿扎里亚·阿戴尔·卡斯韦尔”。
“我还以为她姓阿戴尔呢。”我说。
“她嫁了个游手好闲、一无是处的酒鬼,先生。”医生说,“听说就连那个老仆人接济她的那点儿钱都被他抢走了。”
牛奶和葡萄酒拿回来之后,医生很快就让阿扎里亚·阿戴尔苏醒了过来。她坐起身,说起那正当时节、色彩正艳的秋叶的美丽。她轻松地说自己昏倒了是因为她有心悸的老毛病。她靠在沙发上,英比给她扇着风。医生还得去别的地方,于是我把他送到门口。我告诉他,我打算并且能够代表杂志社预支一笔稿酬给阿扎里亚·阿戴尔,他听了显得很高兴。
“顺便说一句,”他说,“也许你想知道那个马车夫有皇室血统。老恺撒的祖父是刚果的一位国王。恺撒本人也有些皇室的气派,这一点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
医生离开的时候,我听到房子里面传出恺撒大叔的声音:“他从你这儿把那两元钱都拿走了吗,阿扎里亚小姐?”
“是的,恺撒,”我听到阿扎里亚·阿戴尔虚弱的声音。然后我回到屋子里,同我们的撰稿人谈妥了稿酬的问题。我自作主张,预支了五十元给她,作为定下合同的必要手续。然后恺撒大叔驾着马车把我送回了旅馆。
我亲眼目睹的故事情节到这儿差不多就结束了。接下来只是陈述一些事实情况。
大约六点钟的时候,我出去散步。恺撒大叔站在街角的老地方。他打开马车门,挥了挥他的羽毛掸子,又开始了他沉闷的老把戏:“进来吧,先生。只要五角钱,随你去哪儿——马车很干净,先生——刚从一个葬礼回来——”
接着,他认出了我。我想他的视力大概越来越不好了。他的大衣上又多了一些褪色的地方,麻线显得更破旧了,唯一剩下的那颗纽扣——黄色的牛角纽扣——也不见了。这就是恺撒大叔——衣服破烂的皇室后裔!
大约两个钟头后,我看见一群嘈杂的人群围在一家药店的门口。在一片寂静的沙漠里,这简直就是神赐的食物;于是我挤了进去。在一张用空盒子和椅子临时拼凑起来的长沙发上躺着温特沃斯·卡斯韦尔少校。一个医生在检查他是否还活着。结论十分清楚,少校已经死了。
有人发现这位从前的少校死在一条偏僻的街上,好奇而无聊的人们把他抬到药店门口。这个已故的人曾经参与过一场可怕的搏斗——种种迹象都说明了这一点。尽管他游手好闲、一无是处,他也曾英勇地战斗过。但是他打败了。他的手攥得紧紧的,根本无法掰开他的手指。认识他的那些温和的居民站在那里,绞尽脑汁想尽可能找些好话来形容他。一个面容和蔼的人想了半天之后终于开口说:“卡斯韦尔十四岁左右的时候,是学校里拼写最棒的一个。”
我站在那儿,死去的那个人垂在松木盒子旁边的右手突然松开了,掉下来个什么东西,落在我的脚边。我悄悄地用一只脚把它踩住,过了一会儿才把它捡起来,放进口袋里。我推测,在最后的挣扎中他的手一定是无意之间抓住了那件东西,紧紧地抓住不放。
那天晚上,旅馆里的客人除了谈到政治和禁酒令之外,话题始终围绕在卡斯韦尔少校之死上。我听到一个人对大伙说:
“照我看,先生们,卡斯韦尔是被那些该死的黑鬼谋杀的,为了抢他的钱。今天下午他身上还有五十美元,他给旅馆里的好几个人看过。发现他的时候,钱却不在他的身上。”
第二天早上九点钟的时候,我离开了这个城市。当火车经过坎伯兰河上的大桥时,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黄色的牛角纽扣,有半个银币大小,上面还穿着破旧粗糙的麻线。我把它从窗子里扔了出去,它掉进了缓缓流动着的浑浊的河水里。
我想知道在布法罗又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
◇哈莱姆区的悲剧
哈莱姆区。
芬克太太到楼下的卡西迪太太家串门。
“瞧瞧,多美!”卡西迪太太说。
她得意地转过脸来,好让她的朋友芬克太太看个清楚。她一只眼睛几乎全闭上了,四周是一大片青紫色的瘀痕。嘴唇上开了口,渗着血,脖子两边还留着暗红的手指印儿。
“我的丈夫恐怕连想都没想过要那样对我。”芬克太太一个劲儿地掩饰着自己的羡慕。
“我可不要那种男人,”卡西迪太太宣称,“要是他不能每周至少揍我一顿。他揍我说明他还把我当回事,你说呢?不过这一回杰克出手可真不轻,现在我还两眼冒金星呢。可这一周接下来的几天,他就会是城里最温柔的男人,会好好弥补我的损失。这只好眼睛看场戏绝对没问题,至少还得加上一件绸子衬衣。”
“我绝对相信芬克先生是个地地道道的绅士,从不冲我动手。”芬克太太一副满足极了的样子,说道。
“哦,接着说,玛吉,”卡西迪太太边擦着金缕梅止痛水,边笑着说,“你准是在妒忌我。那家伙整天温吞吞的,绝不会出手的。他只会回到家坐下来,拿着份报纸锻炼身体——被我说中了是不是?”
“没错,芬克先生回到家是会认真地看看报纸,”芬克太太扬了扬头承认,“不过他可从没为了自己快活就冲我动手——是这样的。”
卡西迪太太笑得就像是个幸福满足的家庭主妇。她拉开睡衣的领口,就像是想向人炫耀她的珠宝的科妮莉亚一样,露出了又一处珍藏的伤痕:暗紫色的,边上还泛着青色和橙色,差不多好了,只是当时还为它吃了不小的苦头。
芬克太太不得不让步了。她的目光变得柔和了,眼里充满了羡慕和嫉妒。一年前,她和卡西迪太太都还没结婚,在城里的一家纸箱厂上班,两人关系好极了。现在她和她的男人又刚好住在玛米和她的男人楼上的公寓里。所以她无法在玛米面前装模作样。
“他揍你的时候难道你不疼吗?”芬克太太好奇地问。
“疼!”卡西迪太太快活地尖叫了起来,“嗯,那就像——你在纽约正在施工的大楼下面走过吗?——就是那种感觉——就像他们正把你从一堆废墟中挖出来。杰克左手打的那一拳换来了两张白天场的戏票和一双新的牛津鞋——至于右手的那一拳嘛,得要去科尼岛玩一趟,外加六双网眼丝袜才能弥补。”
“可他干吗要揍你?”芬克太太眼睛瞪得老大,问道。
“你真傻!”卡西迪太太宽容地说,“干吗揍我?那是因为他吃饱喝足了呗。通常都是星期六晚上。”
“可总要有个什么理由?”芬克太太坚持要知道个究竟。
“理由?我不是摆在这儿吗?我不是嫁给他了吗?杰克喝得醉醺醺地回来,而我就在那儿。他还能有权利打谁呢?我还真想瞧瞧他揍别人是什么样子!有时候是因为晚饭还没做好,有时候是因为晚饭做好了。杰克可不管什么理由。他就只是喝个够直到他想起来自己已经结婚了,于是就回家来好好地揍我一顿。星期六晚上我总要把带尖角的家具挪动一下,这样他下手的时候我就不会磕破脑袋。他左手挥一拳就能让你吃不消!有时候我在第一个回合就认输了;可要是我想在那个星期里好好享受一下,或是想添几件新衣服,我就会爬起来继续让他揍。昨晚就是这样的。杰克知道我想要一件黑色的丝绸衬衣,都想了一个月了,而我估摸光打青一只眼睛恐怕还不够。玛吉,等着瞧,我跟你赌一个冰淇淋,他今晚准会把我的绸衬衣带回来。”
芬克太太听得入了迷。
“马丁从没动手打过我,”她说,“就像你说的,玛米;他总是一副不高兴的样子跑回家,什么话也不说。他从不带我出去,就只知道待在家里,什么事也不做。他偶尔也给我买东西,可一看到他闷闷不乐的样子,我就对那些东西毫无兴趣了。”
卡西迪太太伸出一只胳膊搂住了她的好朋友。
“可怜的小东西!”她说,“不过,不是每个人都能碰上像杰克这样的丈夫。要是他们都能像杰克那样,婚姻也就没什么不美满的了。那些一肚子牢骚的妻子们,她们需要的不就是男人们回到家,一星期踢断一次她们的肋骨,然后再用亲嘴和奶油夹心巧克力作为补偿。这就是她们生活的乐趣。而我要的是一个霸道的男人,喝醉了的时候会狠揍你一顿,没喝醉的时候会抱你一下。我可不要那种没胆量的家伙!”
芬克太太叹了口气。
走廊里突然有了一阵响动。卡西迪先生一脚踹开了门,怀里抱满了大大小小的盒子。玛米冲了上去搂住他的脖子。她那只还完好的眼睛闪着爱情的光芒,就像一个毛利姑娘被她的追求者打昏了,拖进他的屋子后,刚刚苏醒过来的样子。
“嘿,宝贝!”卡西迪先生嚷着。他把那些盒子扔到地上,抱着她使劲地举了起来,“我弄到了巴纳姆贝利马戏团的票,要是你扯开其中一个盒子,我打赌你还能看到你的丝绸内衣——哦,晚上好,芬克太太,刚才没看见你。老马特最近怎么样?”
“他很好,卡西迪先生,谢谢。”芬克太太说,“我得上楼去了,马特快要回来吃晚饭了。玛米,我明天把你要的图案带下来给你。”
芬克太太回到自己的公寓里,哭了一会儿。这是没有什么特别含义的哭泣,只有女人才能明白,不是出于什么特别的原因,说起来只会让人觉得可笑;这是在伤心的时候最绝望的哭泣,来得快去得也快。为什么马丁从不揍她呢?他和杰克·卡西迪一样高大强壮。难道他真的一点也不关心她?他从不吵架,回到家就总是一副懒洋洋的样子,一句话也不说,整天闷闷不乐。他是个不错的养家男人,可他却忽视了生活原本该有的情趣。
因为没有风浪,芬克太太的梦想之舟不得不停航了。她的船长只会在葡萄干布丁和吊床之间晃来晃去。要是他能打碎船骨或是时不时地在后甲板上狠狠地跺一跺脚,那该有多好!她还设想过会有愉快地航行,还能在快活岛的几个港口稍稍停留一会儿。可是现在,她已经筋疲力尽了,她和她的拳击对手平淡地交手了好多个回合,却没有留下一处可以向人炫耀的伤痕,她决定认输了。有那么一会儿,她几乎开始讨厌起玛米来——可恶的玛米,她那些伤口和瘀痕,那些礼物和亲吻是她的药膏,她和她那好斗的、粗暴的、亲爱的伴侣在暴风雨中航行。
芬克先生七点到家。他对家务事痛恨极了。可除了舒适的家门口,他哪儿也不想去逛。他是那种坐有轨电车上下班的男人,就像是已经吞下了猎物的蟒蛇,或是倒下去的大树,只想舒舒服服地待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晚饭好吃吗,马丁?”忙乎完晚饭的芬克太太问道。
“唔——唔——是的。”芬克先生咕哝着说。
吃完晚饭,他找出报纸来看。他没穿鞋,只穿着袜子坐在那儿。
来吧,新时代的但丁,为那个只穿着袜子坐在屋子里的家伙在地狱里找一个适合的角落吧!耐心的姐妹们出于某种联系或是责任已经受够了,不管他的袜子是丝的、纱线的、棉线的、莱尔线的或是羊毛的——难道就不能开始新的诗章吗?
第二天是劳动节。卡西迪先生和芬克先生要休息一整天。工人们要么参加游行狂欢,要么自己找乐子。
芬克太太一早就把卡西迪太太要的图案带了下来。玛米已经穿上了她的新丝绸衬衣,就连她那只受了伤的眼睛都勉强散发出了节日的光彩。杰克的悔改相当有收效,一天狂欢的计划已经诞生了,包括公园、野餐还有比尔森啤酒。
芬克太太回到楼上时,心中涌起了一阵强烈的嫉妒。噢,多么幸福的玛米,她的那些伤痕和随之而来的补偿!可是难道只有玛米才能享受这样的幸福吗?毫无疑问,马丁·芬克和杰克·卡西迪比起来一点也不逊色,难道他的妻子就该永远都不挨揍,也得不到爱抚吗?突然,一个了不起的,叫人激动得喘不过气来的念头出现在芬克太太的脑子里。她要叫玛米好好瞧着,她的丈夫也会动拳头,而过后也许会比什么杰克要柔情得多。
节日对芬克一家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芬克太太把堆了两个星期的脏衣服塞进厨房的洗衣槽里,衣服已经泡了一整夜了。芬克先生坐在那儿看报纸,和往常一样,脚上只穿着袜子。看来劳动节又要这么过去了。
芬克太太心中的妒火越来越猛烈;而更猛烈的是一个大胆的决定。如果她的丈夫不肯揍她——如果说他到现在都还不愿意显示出他的男人气概,他的特权和他对婚姻关系的兴趣,那她就必须迫使他尽自己的责任。
芬克先生点燃了烟斗,用穿了袜子的脚指头轻轻擦着另一只脚的脚踝。他享受着安逸的婚姻生活,就像布丁当中一块还没融化的羊油。他只想自由自在地坐着,读着报纸在想象中环游世界,听着妻子洗衣服肥皂水溅出来的声音,闻着已经结束了的早餐和快要来的午餐的香味——这一切就是他安稳的极乐世界。有很多想法他从没有过,尤其是打妻子的念头。
芬克太太打开了热水龙头,把洗衣板放进肥皂水里。楼下传来了卡西迪太太快活的笑声。听起来像是在炫耀自己的幸福,嘲笑楼上的这位从没挨揍过的新娘。现在该看芬克太太的了。
突然她转过身,像个泼妇似的冲着那个正在看报纸的男人。
“你这个懒鬼!”她尖叫起来,“难道我就该辛辛苦苦地忙个不停,就为了你这个可恶的东西?你到底是人还是厨房里的狗?”
芬克先生吃惊地放下了报纸,不知所措。她怕他还是不会动手——挑衅还不够分量,于是跳了上去,握紧了拳头朝他脸上狠狠地打了一拳。就在那一瞬间,她突然感受到了对他的一阵爱意,那是她好久以来都不曾感受到的。来吧,马丁·芬克,显示一下你的威力吧!哦,她就要体验到他拳头的分量了——只是为了说明他在乎她——只是为了说明他在乎!
芬克先生跳了起来——玛吉伸出另一只手朝他的下巴又挥了一拳。她闭上了眼睛,又害怕又兴奋地等待着他的回击——她低声地念着他的名字——她充满了渴望,朝着期待的拳头迎了上去。
楼下的公寓里,卡西迪先生正满心懊悔地给玛米的那只眼睛搽粉,准备去野餐。从楼上突然传来了女人尖厉的声音,碰撞声,绊倒声,椅子推倒了的声音——很显然是家庭冲突的声响。
“马丁和玛吉打起来了?”卡西迪先生猜测说,“想不到他们也会这样。我是不是该跑上去瞧瞧,看他们需不需要纱布什么的?”
卡西迪太太的一只眼睛闪亮得像颗钻石,而另一只至少也像人造宝石一样泛着光。
“哦,哦,”她突然轻柔地叫了起来,似乎这只是女性常有的大惊小怪,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义,“我想是不是——是不是,等等,杰克,让我先上去瞧瞧。”
她飞快地跑上楼。她刚来到楼上的走廊,就看见芬克太太猛地从厨房里冲了出来。
“哦,玛吉,”卡西迪太太欢快地低声叫了起来,“他动手了吗?哦,他真的动手了吗?”
芬克太太跑了上来,把脸埋进好朋友的肩膀里,绝望地哭了起来。
卡西迪太太捧着玛吉的脸,轻轻地抬了起来。她的脸上挂满了泪珠,红一阵白一阵,柔软的白里透红的脸上已经有了雀斑,可上面却没有任何怯懦的芬克先生的拳头留下的痕迹。
“跟我说说,玛吉,”玛米恳求着,“要不我进去看看,怎么回事?他揍你了吗——他做了些什么?”
芬克太太的脸又一次绝望地埋进她朋友的怀里。
“看在上帝的分上,别打开门,玛米,”她呜咽着,“也别对别人说——答应我别说出去。他——他从没碰过我,他——哦,上帝啊——他正在洗衣服——他在洗衣服!”
◇神奇的混合物
既然酒吧得到了牧师的祝福,鸡尾酒也成了特权阶级正餐前的开胃品,一个人就大可以放心地谈论酒吧。禁酒主义者如果不想听,他们大可以不听;总会有餐馆里摆着自动贩卖机,只要你把一角硬币扔进冷冰冰的清汤口,就会出来一杯干马提尼酒。
在基尼利咖啡馆里,康·兰特瑞在吧台光线较暗的一边工作着。而你和我则在另一边像呆头鹅一样单脚站立着,心甘情愿地破产,清算我们每周的薪水。康在对面跳来跳去,他整洁温和,头脑清醒,有礼貌,穿着白上衣,守时可靠,年轻并且有责任感,此外还拿了我们的钱。
这家酒吧间(不管是受到祝福或是诅咒也好)就开在那些小“广场”其中的一个上,说是“广场”,实际上不过是个平行四边形,根本不是什么街道,那儿有洗衣店,穷困的纽约家庭以及和这两者毫不相关的波西米亚人。
基尼利和他的家人就住在咖啡馆的楼上。他的女儿凯瑟琳有一双乌黑的爱尔兰人的眼睛——不过干吗要跟你们说这些?有了杰拉尔丁或是伊莱扎·安,你们不就心满意足了嘛。那是因为她是康的梦想;每当她在后面的楼梯脚边柔声地要着吃饭时喝的啤酒罐,他的心就像混合器里的乳酒一样七上八下。和谐有序才是浪漫的准则;如果你为了要杯威士忌,掏空了钱袋,把最后一个先令也扔在吧台上,男招待将会把它收下,然后和老板的女儿结婚,从此皆大欢喜。
不过康可不会这样。因为只要在女人面前,他就会舌头打结,面红耳赤。他会用眼睛镇住喝了红葡萄潘趣酒就饶舌的大嗓门年轻人,会用柠檬榨汁器教训那些吵闹的家伙,会把那些惹是生非的家伙扔进排水沟里,他白色的上等细麻布领带上连一个褶皱都不会留下,但只要他一站到女人面前,他就会开不了口,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就像是被埋在了害羞和苦恼的大雪崩下面。那么他在凯瑟琳面前又是怎么样呢?战战兢兢,找不出话可说,像是块不懂花言巧语的石头,在他的女神面前只会含糊不清地念叨天气状况,简直就是天底下最愚蠢的情人。
基尼利的店里来了两个晒得黑黢黢的男人,赖利和麦奎尔克。他们和基尼利协商了一会儿;然后租下了一间后房,把屋子里堆满了瓶子、虹吸管、水壶和药剂师的量杯。这间屋子里塞满了一个酒吧间里所有必备的物品和液体,但他们却并没有配制饮料。这两个人整天待在里面汗流浃背,用屋子里储藏的液体制成不知名的混合物和煎剂,然后再把它们倒来倒去,东搅西搅。赖利接受过这方面的教育,他在一大堆纸上计算着,把加仑换算成盎司,把夸脱换算成液量打兰。麦奎尔克,那个红眼睛、坏脾气的男人,则一边把每次配置得不成功的混合物一股脑儿泼进废水管里,一边用沙哑低沉的嗓子低声咒骂着。他们卖力地忙碌着,不知疲倦,一心想弄出某种神秘的溶液,就像两个炼金术士拼命想从化学元素里分解出金子一样。
一天晚上,康值完夜班,悠闲地踱进了这间后房。这两个不可思议的酒吧男招待勾起了他的职业好奇心,没人在他们的酒吧里喝酒,他们每天就知道耗费基尼利贮藏的液体进行他们毫无成果的实验。
凯瑟琳从后面的楼梯上走了下来,脸上的笑容就像格温巴拉湾的日出一样迷人。
“晚上好,兰特瑞先生,”她说,“说说看,今天又有什么新闻?”
“看上去要下——下雨了。”害羞的人朝身后的墙退去,结结巴巴地说。
“那太好了,”凯瑟琳说,“我还正想着要是有一点水那该多好。”后房里,赖利和麦奎尔克辛苦地研制着奇怪的混合物,活像两个长了胡子的女巫。他们从五十个瓶子里取出液体,根据赖利的计算小心地测量,然后再把它们通通倒进一个巨大的玻璃容器里搅拌。紧接着,麦奎尔克就会拿去泼掉,沮丧地骂骂咧咧,然后他们又重新开始。
“坐吧,”赖利对康说,“我要告诉你。”
“去年夏天,我和蒂姆断定,在尼加拉瓜开家美国酒吧准能赚钱。那儿有个海滨城市,除了奎宁外就没什么可吃的,除了朗姆酒外也没什么可喝的。本地人和外国人躺下去的时候直打寒战,起来的时候却浑身发热;对在热带这样棘手的问题来说,上好的混合饮料就是天然的疗法。”
“因此,我们在纽约储藏了大量的酒类、酒吧间用的设备和玻璃器皿,然后坐一艘英国船前往那个叫圣帕尔马的城市。一路上,我和蒂姆看到过飞鱼,还和船长以及乘务员玩七点的纸牌游戏,已经开始觉得自己就是南半球热带地区的高杯酒之王了。”
“在我们离那个国家还有五个钟头的行程时,我们正准备介绍多喝酒,少找钱,船长却把我们叫到右舷的罗盘箱边上,说他想起了一些事情。”
“忘了告诉你了,伙计,”他说,“尼加拉瓜要征收百分之四十八的进口税。从上个月开起还对所有的瓶装物品征收从价税。总统错把一瓶辛辛那提生发剂当成了塔巴斯科辣沙司,为此他要报复。桶装物品可以免税。”
“你怎么不早说。”我们说。于是我们从船长手里买了两个四十二加仑的大桶,打开所有的酒瓶,把里面的东西通通倒进桶里。百分之四十八的税会把我们给毁了;因此我们冒险兑了一千二百美元的鸡尾酒,而没有把瓶子里的酒给倒掉。
“唔,等我们上了岸,我们在其中的一个桶上开了个口。混合物看上去简直让人心碎。那颜色就像是一盘鲍威利区的豌豆汤,那味道就像是你赌输了后犯心脏病时你的婶婶要你喝的咖啡代用品。我们给了一个黑人四指宽的量让他尝尝,结果他在一棵椰子树下四脚朝天地躺了三天,拒绝在推荐书上签名。”
“可另一只桶呢!嘿,小子,你试过戴着一顶黄色缎带饰边的草帽,同一个漂亮姑娘一起乘气球往上飞,口袋里还揣着八百万美元吗?喝上那桶里的三十滴液体,你就会有这样的感觉。只要两指宽的量就能让你把脸埋在手里,失声痛哭,因为在你周围,没有什么比打败小吉姆·杰弗里斯更有意义的事了。是的,先生,第二桶里的混合物是经过提炼的灵丹妙药,它象征着成功、金钱和上流社会的生活。它有金子一样的颜色,像玻璃一样透明,就算天黑后,它也会闪闪发亮,仿佛阳光还留在里面。哪怕再过上个一千年,你也能在酒吧里喝上一杯那样的酒。”
“嗯,就靠那种酒我们开始了我们的生意,这就够了。那个国家形形色色上流社会的人士活像一群蜜蜂一样叮上了它。要是那桶酒能源源不断地话,那个国家简直就是世界上最棒的国家了。我们早上一开门,就有一大群将军、上校、前任总统和革命者排着长队来喝酒,足有一个街区那么长。开始我们一杯卖五角银币。最后的十加仑,哪怕喝上一口也要掏五美元。真是无与伦比的好东西。它能给人做任何事的勇气和雄心;与此同时,你也不会介意你的钱是污损的,还是刚刚从艾斯信托公司里提取出来的新钞。那桶酒卖掉一半的时候,尼加拉瓜拒绝清偿国债,取消了烟草税,准备向美国和英格兰宣战。”
“我们能发现这酒中之王完全是个意外,要是还能弄出点这样的东西,那也完全是碰运气。这十个月以来,我们一直都在尝试。每次用少量的原料,我们已经把已知的酒类中所有有害的成分成桶成桶地混在一起了。用我和蒂姆浪费掉的酒,你没准都能把威士忌、白兰地、甘露酒、苦味酒、杜松子酒和葡萄酒堆满十个酒吧。这世上竟然还没有这样美妙的酒!这真是叫人伤心,也是金钱上的损失。美国准会欢迎这样的酒,并要为此掏钱。”
赖利根据他用铅笔写下来的最新配方发号施令,而麦奎尔克则一直很小心地测量着少量的各种烈酒,然后再把它们混合到一起。结果配出来的混合物却是混杂的巧克力色,简直糟糕透顶。麦奎尔克尝了尝,就骂着粗话把它倒进了废水池。
“这可真是个奇怪的故事,就算是真的,”康说,“现在我要去吃晚餐了。”
“来一杯吧,”赖利说,“除了那种神奇的混合物,我们什么酒都有。”
“我从不喝比水更烈的东西。”康说,“我刚刚在楼梯边碰到凯瑟琳小姐。她说得简直太对了。‘没有什么’她说,‘兑一点水更好了。’”
康离开后,赖利在麦奎尔克背上猛揍了一拳,险些把他打倒了。
“你听到了吗?”他叫喊着,“我们真是蠢蛋。我们在那船上有六打波利纳里斯矿泉水——是你亲自打开的——你把它们倒进哪只桶里了——哪一只,你这个废物?”
“让我想想,”麦奎尔克慢吞吞地说,“我们打开的是第二桶。我记得桶边上还贴着一张蓝色的纸。”
“我们成功了,”赖利叫起来,“我们就缺那东西了。秘诀就在水上。别的都没错。快点,伙计,去酒吧里拿两瓶波利纳里斯矿泉水来,我得再用铅笔算算配制的比例。”
一个钟头后,康沿着人行道溜达,朝基尼利咖啡馆走去。而那两位兢兢业业的雇员,就算是在娱乐时间里,由于受到某种神秘的东西的吸引,仍然在那儿忙乎个不停。
一辆警察的巡逻车停在侧门边。三个能干的警察半拉半扯地把赖利和麦奎尔克押上警车的后面。两人的眼睛和脸上尽是些伤痕和瘀青,像是发生过一场激烈的冲突。但是他们却异常兴奋地大喊大叫,冲着警察展示着他们好斗的疯狂所留下来的微弱的气力。
“在后房里打起来了,”基尼利向康解释说,“还唱歌!更糟糕的是,还打烂了所有的东西。可他们是好人。他们会赔钱的。他们是想发明出一种新鸡尾酒。我想明天一早他们就没事了。”
康踱进后房,想查看一下战场。在他穿过大厅时,凯瑟琳刚巧从楼梯上走下来。
“晚上好,兰特瑞先生,又碰面了,”她说,“天气有什么变化吗?”
“还是可能有——有雨。”康说着溜开了,光滑苍白的脸颊上羞得通红。
赖利和麦奎尔克的确进行了一场激烈而友好的战斗。到处都是打碎了的酒瓶和玻璃杯。房间里充满了酒精的气味;地板上乌七八糟,沾满了酒的污迹。
桌子上立着一个三十二盎司的量杯。杯底有两大汤匙的液体——一种鲜亮的金黄色液体,像是把阳光都囚禁在它金灿灿的深处了。
康闻了闻,尝了一口,然后喝了下去。
当他走回去又经过大厅的时候,凯瑟琳正准备上楼。
“没什么新闻吗,兰特瑞先生?”她取笑他说。
康一把把她从地板上举起来,搂着她站在那儿。
“新闻就是,”他说,“我们就要结婚了。”
“把我放下来,先生!”她愤怒地叫了起来,“否则,我就要——哦,康,你是从哪儿,哦,你这是哪儿来的胆量?”
◇拉格斯:一个纽约人的造就
除了精通别的很多事情之外,拉格斯还是个诗人。他被人们称为流浪者;可这只不过是个简称,事实上,它意味着他是一个哲学家、艺术家、旅行者、自然主义者和探险家。但他首先是个诗人。他这一生从没写过一句诗;可他的生活本身就是一首诗。要是把他的经历写下来,那准会是又一部《奥德赛》,只不过在他这儿变成了五行打油诗而已。可是,话又说回来,拉格斯终究还是个诗人。
要是他被逼着要写点什么,那他的专长就是有关城市的十四行诗。他研究城市,就如同女人们打量自己在镜子里的影子;孩子们琢磨脱臼的洋娃娃身上的粘胶和木屑;专门描写野生动物的人们观察动物园里的笼子。对拉格斯来说,城市不仅仅是住满了许多居民的一堆砖块和灰浆;而是具有自己独特的灵魂的东西;是一团生活的混合物,有它自己特殊的本质、味道和情绪。满怀着诗人的热情,拉格斯朝东南西北漫游了二千英里,向每个城市敞开他的胸怀。他徒步走过城市尘土飞扬的大道,或是奢侈地搭乘运货车厢飞奔,根本不把时间当回事儿。当他找到了城市的心脏,倾听了它秘密的自白,他就会继续漫游,毫不停歇地奔向另一个城市。多么善变的拉格斯!——但这或许是因为他还没碰上那个能对得上他挑剔的品位的市政当局。
从古典诗人那儿我们得知城市都是女性化的。诗人拉格斯也这么认为;而他的头脑里装满了具体清晰的典型形象,象征着他所追寻过的每一个城市。
芝加哥似乎是朝他扑面而来的,让他愉快地想起帕廷顿太太、羽毛和广藿香水,并用高亢美妙的未来之歌搅乱了他平静的生活。可拉格斯终究感到一种令人发颤的寒意,在土豆沙拉和鱼令人沮丧的气味中理想幻灭的景象在他心头挥之不去。
芝加哥就是这样影响了他。或许这番描述有些模糊和不准确;但那也是拉格斯的错。他应该把他的感受写成诗,登在杂志上。
匹兹堡给他留下的印象就像火车站里的一群多克斯塔德的说唱演员用俄语表演的剧目《奥赛罗》,他们用“贝克太太是黑人”作为开场小戏。这个城市就像一位高贵大方的女士,尽管朴素亲切,脸颊红润,但却穿着丝绸衣服和白色的小羊皮拖鞋洗碗碟,招呼拉格斯在火烧得正旺的壁炉前坐下,边喝香槟边吃猪腿和炸土豆。
新奥尔良只是从阳台上低头打量着他。他能看到她忧郁明亮的眼睛,捕捉到她的扇子的颤动,仅此而已。有那么一回他和她面对面了,那是在清晨,她正用一桶水冲洗人行道上的红砖。她笑着,哼着小调,把拉格斯的鞋子里灌满了冰冷的水。
波士顿以一种古怪独特的方式向诗人拉格斯引见自己。他似乎喝了冰冷的茶水,这城市也像是一块冷冰冰的白布,牢牢地绑在他的额头上,刺激着他做出一些不可知但却巨大的精神努力。终于,他为了生计开始铲雪;而那块白布渐渐湿了,结拧得更紧了,没法松开。
你会说,这尽是些不着边际、愚蠢无知的念头;可你的指责该用感激的心情来冲淡,因为这些都只是诗人的幻想——设想一下,你是在诗句中见到了这些场景!
一天,拉格斯来到曼哈顿,千方百计地想要讨她的欢心。她是所有城市中最了不起的;他想在音阶上找到她的音高;想体会她,评价她,把她归类,解开关于她的疑惑,描述她,把她和那些向他道出了他们的秘密的城市排列起来。到这里为止,我们就不再为拉格斯作翻译,而是记下他的经历。
一天早上,拉格斯乘渡船上岸,走进市中心,俨然一副见多识广的世界公民的样子。他穿着谨慎,扮演着“不明身份的人”的角色。没有国籍、种族、等级、派系、组织、政党、集团或是保龄球协会能限定他的身份。这天上午,他在纽华克市用摔碎的空酒瓶底的玻璃碎片刮净了胡子。他的衣服都是那些个子高矮不等,胸围大小差不多的公民一件件捐给他的,也还凑合着能穿,总还不至于像那些提着行李箱,穿着背带裤,带着丝手帕,衣服上镶着珍珠纽扣,到处漂泊的裁缝照着自己的尺寸做的衣服那样太不合身。拉格斯身无分文,——诗人大多如此——但却满怀热情地踱进了这个大都市,就像一个天文学家在璀璨的星河里发现了一颗新星,或是一个人猛然发现墨水从他的自来水笔端不断地涌出来。
傍晚时分,他从喧闹嘈杂的人流中抽身出来,脸上满是难以名状的畏惧。他被打败了,弄糊涂了,开始惊慌害怕了。对他来说,其他的城市就像识字课本那么简单易读,就像乡下姑娘那样很快就能摸清底细,就像随订阅费一同寄去答案的画谜一样好猜,也像牡蛎鸡尾酒那样好咽。但这个城市却冷若冰霜,寒光闪烁,一片寂静,就像橱窗里陈列的一颗四克拉的钻石,窗外的情人把裤兜里那一点在丝带柜台上挣的薪水都捏出汗来了,也只能眼巴巴地望着。
他对其他城市的问候方式已经很熟悉了——淳朴的友好态度,人类天性中的仁慈,善意的咒骂,饶舌的好奇,还有很容易察觉的轻信或是冷淡。可曼哈顿市却没给他任何线索;它似乎是把他挡在高墙之外。它像一条固执的河,在街上和他擦身而过。从没正眼瞧过他;也从没开口和他说话。他的心里是多么怀念匹兹堡被煤烟熏得漆黑的手拍在他肩上;芝加哥恶狠狠但却热情地在他耳边叫嚷;波士顿人从眼镜片后面无神但却慈善地盯着他——甚至还怀念路易斯维尔或是圣路易斯那突如其来但却并无恶意的皮靴尖。
站在第五大道上,这个成功地追求过许多城市的年轻人像个乡下情郎一样局促不安。他头一回领教到被人忽视的羞辱和痛苦。他试图找出这个光辉、善变、冷冰冰的城市的规律,可最终一无所获。尽管他是个诗人,可这城市压根儿没给他提供任何色彩,没有比喻,没有任何可比性,在它光滑的表面上找不出任何瑕疵,也没有他可以抓住的把手,好让他把它举起来仔细地研究它的形状和结构,它和那些他曾熟悉甚至是有些轻蔑地打过交道的城市截然不同。这里的房子就像漫无止尽的布满了枪孔的壁垒,戒备森严;这里的人就像快活但却冷酷的幽灵一样来来往往,凶恶自私。
让拉格斯的灵魂备受煎熬,阻碍了他诗人的想象力的正是极度的自负情绪,人们当中充满了这样的情绪,就像玩具上足了颜料。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是令人生厌、傲慢无礼的自大狂。人性已经离他们而去;他们只不过是石头和清漆做成的摇摇晃晃的偶像,自我崇拜,渴望其他同伴也能崇拜他们。他们冷酷无情、桀骜不驯、无动于衷,被雕琢成一个模样,匆匆忙忙地各行其道,就像雕像遭遇到奇迹,不情愿地行动起来,但灵魂和感情却仍在沉睡。
渐渐地,拉格斯开始意识到了一些类型的存在。一类是老绅士们,留着花白的短胡子,红润光洁的脸庞,冷漠尖锐的蓝眼睛,打扮得就像纨绔子弟一样新潮,他们代表着这个城市的财富、老练和漠不关心。另一类是女人们,她们修长美丽,就像钢制雕版一样线条分明,又像高贵的女神,沉着冷静,打扮得像古代的公主,冷漠的蓝眼睛就像冰川上反射的阳光。第三类是这个满是木偶的城市的副产品——大个头,狂妄自大,沉着得令人生畏,下巴像丰收的麦田一样宽广,脸色像受洗的婴儿一样,指关节像职业拳击手一样。他们靠在雪茄广告招牌边,冷酷傲慢地打量着这个世界。
诗人是生性敏感的动物,在难以辨认的阴冷环境的包围下,拉格斯不知所措。这座城市寒冷的、谜一样的、讽刺的、难以辨认的、不自然的、无情的表情让他垂头丧气,困惑极了。难道它没有心吗?比较起来,其他那些低俗、喧闹、粗鲁的城市都比这个冷酷无情的城市要好得多了,至少那里还有柴堆,尖酸刻薄的主妇站在后门口的责骂,乡下酒吧免费午餐柜台后面男招待亲热的坏脾气,乡村治安官亲切的呵斥,拳打脚踢,逮捕拘留,和那些逍遥自在的机会。
拉格斯鼓起勇气,想从平民那里寻求帮助。他们却毫不理会地从他身边走过去,连眼睛都不眨一下,根本意识不到他的存在。于是他自言自语说,曼哈顿这个美丽光鲜但却冷酷无情的城市压根儿就没有灵魂;它的居民只不过是些由金属丝和弹簧控制的模型,在这片荒原上,他孤独无助。
拉格斯开始穿过大道。突然一声巨响,呼叫声,紧急刹车声,撞击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撞倒了他,把他掀到六码远的地方。当他像火箭筒一样倒下来的时候,地球和地球上所有的城市都变成了一个破碎的梦。
拉格斯睁开了眼睛。迎面而来的首先是一种气息——那是天堂里早春的花朵的芳香。接着一只柔软得就像飘零的花瓣的手摸了摸他的额头。朝他俯下身来的是那个打扮得像古代公主一样的女人,碧蓝的眼睛现在也变得温柔而湿润,目光里充满了怜悯。他头下枕着的道路上铺满了丝绸和皮毛。那位代表着这个城市的财富和老练的老绅士站在那儿,手里拿着拉格斯的帽子,因为激动地教训那个横冲直撞的司机,他的脸色更红润了。那个有着宽大的下巴和婴儿般的肤色的副产品从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急匆匆地赶过来,手里拿着一个盛满了深红色的液体的玻璃杯,让人不禁产生种种美好的联想。
“把这个喝了,朋友。”副产品把玻璃杯凑到拉格斯的唇边,说道。
突然间许许多多的人拥了过来,他们的脸上流露出深切的关怀。两个讨人喜欢的警察殷勤地挤进来,让那些心地善良的好心人往后靠。一个披着黑色披肩的老妇人大声地提到樟脑药膏可以止痛;一个报童把一份报纸塞到拉格斯搁在泥泞的人行道上的胳膊肘底下。一个活泼的小伙子正拿着记事本询问他的姓名。
一阵叮叮当当的铃声急促地响起,救护车在人群中开了一条小道。一个冷静的外科医生挤了进来。
“你觉得怎么样,伙计?”外科医生尽职地俯下身问道。穿着丝缎衣服的公主用芳香的丝巾擦去了拉格斯额头上渗出的一两滴血丝。
“我?”拉格斯说着,露出天使般纯洁的微笑,“我感觉挺好。”他终于找到了这个新城市的心。
三天后,他们让他离开医院的康复病房。他刚到那儿不过一个钟头,护士们就听到了争吵声。原来拉格斯和另一个康复病友发生了冲突——那个愤怒地瞪着眼的人是因为货运列车相撞被送进来包扎的临时病人。
“这是怎么回事?”护士长问道。
“他说我老家的坏话。”拉格斯说。
“你的老家在哪儿?”护士问。
“纽约。”拉格斯回答说。
◇两位感恩节的绅士
有那么一天是属于我们的。有那么一天,所有的美国人,只要不是凭空冒出来的,都会回到老家,吃着苏打饼干,发觉旧抽水机竟然离门廊又近了许多,感到惊讶不已。让我们祝福那一天吧。它是罗斯福总统给我们带来的。我们听说过有关清教徒的事,但却不记得他们是什么样的了。我敢打赌,只要他们敢再登陆,我们准会好好教训他们一顿。普利茅斯海岸巨石?这个嘛,听起来倒耳熟得很。自从火鸡托拉斯垄断了市场以来,我们许多人不得不沦落到吃母鸡的地步。可是华盛顿又有人向他们泄露了关于感恩节通告的预报。
越桔沼泽东边的那个大城市使感恩节成为了一种风俗。一年当中,只有在十一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四这一天,它才承认渡口对面的那块地方也是属于美国的。这一天纯粹是属于美国人的。是的,它是只属于美国人的庆祝日。
这个故事是为了向你们表明,在大洋这一边我们也有着自己的传统,而且这些传统正日趋古老,其速度远远超过了英国——多亏了我们的活力和进取心。
当你从东边走进联合广场,斯塔弗·皮特就坐在喷泉对面人行道右边的第三张长椅上。九年来,每到感恩节,他就会在一点钟准时坐到那儿。他每次这样做,都准会碰到些意外的事——类似于查尔斯·狄更斯的奇遇,以至于他的背心总会胀得鼓鼓囊囊的,背后也是一样。
可今天,斯塔弗·皮特出现在一年一度的约会地点似乎并不是因为一年一度的饥饿,而只是因为习惯罢了。慈善家们似乎总觉得,穷人们总要隔上这么长一段时间才会受到饥饿的折磨。
皮特当然不会觉得饿。他刚刚享用了一顿丰盛的大餐,这会儿勉强只剩下呼吸和移动的力气了。他的眼睛就像两颗浅色的醋栗,牢牢地嵌在一张肿胀的、油光光的油灰面具上。他急促而艰难地喘息着;一圈参议员似的脂肪组织让他翻上来的衣领完全失去了时髦的品位。一周前,仁慈的修女替他缝在衣服上的纽扣像爆米花一样乱迸开来,在他周围撒了一地。尽管他的衣服破旧得很,衬衫前襟的裂口一直开到胸口;但十一月的微风,夹杂着纷飞的雪花,给他带来的却是宜人的凉爽。那顿丰盛得过了头的大餐所产生的热量已经让斯塔弗·皮特不堪重负了。那顿大餐以牡蛎开始,以葡萄干布丁结束,其间包括了(在他看来)这世上所有的烤火鸡、烤土豆、鸡丁沙拉、南瓜馅饼和冰淇淋。因此他撑得鼓胀胀地坐在那儿,带着酒足饭饱后的满足轻蔑地瞅着这个世界。
他压根儿就没料想到会有这样一顿大餐。他刚巧路过第五大道起点处的一幢红砖公寓,里面住着两位出身于古老家族,相当遵从传统的老太太。她们甚至不肯承认纽约的存在,坚信感恩节仅仅只是为了华盛顿广场而设立的。她们的传统习惯之一就是叫一个仆人在后门口守着,吩咐他在正午的钟声敲响之后,把第一个饥饿的过路人请进来,让他美美地吃上一顿。斯塔弗·皮特在去公园的路上刚好经过,让管家请了进去,总算是维护了城堡的传统。
斯塔弗·皮特呆呆地注视着前方,十分钟后,他突然觉得很想换个角度瞧瞧。他费了老大的劲儿,慢慢地把头转向左边。就在这时候,他的眼球恐惧地凸了出来,呼吸也停止了,短腿下面穿着破鞋的双脚在碎石路上扭来扭去。
因为那位老绅士正穿过第四大街,朝他坐着的长椅走过来。
九年来,每到感恩节,这位老绅士都会到这儿来找坐在长椅上的斯塔弗·皮特。他想让这事成为一种传统。九年来,每到感恩节,他都在这儿找到斯塔弗,然后带他去一家餐馆,看着他饱餐一顿。这在英国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可美国却还年轻得很,能够坚持九年已经算不错了。这位老绅士是个坚定的爱国者,自认为是美国传统的倡导者之一。为了能与众不同,我们必须得长期坚持做一件事,丝毫也不能松懈。比如说,收每周几角钱的工人劳动保险啦,打扫大街啦等等。
老绅士朝着他一手培养起来的制度笔直庄严地走过去。的确,斯塔弗·皮特一年一度的感觉并不像英国的大宪章或是早餐时的果酱一样具有鲜明的国家特性。但它至少还是向前迈出了一步。它几乎是封建的。至少它表明对纽——呃!——美国而言,要想创立一种风俗并不是不可能的。
这位老绅士六十多岁,又瘦又高。他穿着一身黑衣服,戴着一副老式眼镜,眼镜看上去并不太稳当。他的头发比去年更白了,更少了,带着弯把的粗大多节的拐杖似乎也派上了更大的用场。
他的老恩人走了上来,斯塔弗呼哧呼哧地喘着气,浑身上下抖个不停,就像某个太太过于肥胖的哈巴狗看到一条野狗冲着它竖起了身上的毛时的反应。他真想逃走,可即便是桑托斯-杜蒙使出所有的本领也没法让他离开长椅。那两位老太太忠实的仆人事情办得可真不赖。
“你好,”老绅士说,“我很高兴看到你经过了又一年的变迁,仍然还是这么健康地生活在这美好的世界上。就算仅仅只为了这一点,感恩节这个日子对我们大家来说都是有意义的。如果你愿意跟我来,我的朋友,我打算请你吃一顿,好让你的身体和精神合为一体。”
老绅士每次都会说这样的话。九年来的每一个感恩节都是如此。这些话本身似乎都已经成了一种制度。除了《独立宣言》之外,恐怕没有什么能和它们相提并论。从前,这些话在斯塔弗的耳朵里听起来简直就像动人的音乐。可现在他却抬起头望着老绅士的脸,眼睛里含着泪,一脸痛苦的表情。纷飞的雪花飘到斯塔弗直冒汗的额头上,几乎要发出咝咝的声音。可那位老绅士却有些微微颤抖,用背顶着风。
斯塔弗一直都很好奇,老绅士说这些话的时候为什么总是显得这样悲伤。他不知道,老绅士一直都希望能有一个儿子来继承他的事业。在他离开这个世界以后,他的儿子会到这儿来——骄傲地站在又一个斯塔弗面前说:“为了纪念我的父亲。”那么,这就成了一种制度了。
但是老绅士并没有什么亲人。在公园东边一条安静的街道上有一些古老家族破旧的褐石公寓,他就在其中的一幢里租了几间房住着。冬天里,他在一间和轮船衣箱一样大小的温室里种些倒挂金钟。春天来的时候,他走在复活节游行的队伍里。到了夏天,他住在新泽西山间的农场里,坐在柳条扶手椅上,谈论着他希望总有一天能找到的一种扑翅蝴蝶。秋天的时候,他就会请斯塔弗吃上一顿。这些就是老绅士要做的所有事情。
斯塔弗·皮特抬起头看了他一会儿,想到自己这会儿的处境,烦恼极了,但却无计可施。老绅士的眼睛里闪着乐于助人的快乐的光芒。他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了,可他黑色的小领结却还和从前一样整洁,亚麻衬衫也又白又漂亮,灰色的胡子依然优雅地打着卷儿。然后,斯塔弗发出了一种声音,听起来就像是豌豆在锅里沸腾着。他打算说点什么;这声音老绅士已经听过九次了,他当然会认为这又是斯塔弗表示接受的老一套。
“谢谢你,先生。我跟你去,真是太感谢了。我饿极了,先生。”
饱餐一顿之后昏昏欲睡的感觉并没能动摇钻进斯塔弗脑子里的那个坚定信念:他是制度的基础。他在感恩节这天的食欲并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这位享有优先权的仁慈的老先生。这一点就算不是依照实际的时效法,也是出于既定风俗一切神圣的权利。的确,美国是个自由的国家;但是为了传统的建立,有人必须得当一回循环节——也就是循环小数。英雄并不都是钢铁和黄金造就的。瞧瞧,这儿不就有一位,手里挥舞着的只不过是些拙劣地镀了点银的铁器,还有锡器。
老绅士带着他每年的被保护人朝南进了那家餐馆,又是那张总是招待一顿大餐的桌子。他们被人认出来了。
“又是那个老家伙,”一个服务生说,“他每个感恩节都要请那个流浪汉吃上一顿。”
老绅士坐在他未来的古老传统的奠基石的对面,像一颗给烟熏过的珍珠一样神采奕奕。服务生在桌子上堆满了节日里的美食——斯塔弗不由地叹了口气,却被人误解成是饥饿的表示,他举起刀叉,为自己刻了一顶不朽的王冠。
在敌军中奋力厮杀的英雄都没有他这么英勇。火鸡、肉排、汤、蔬菜、馅饼,只要一上桌立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走进餐馆的时候,肚子已经撑得受不了了,食物的气味几乎损害了他绅士的名誉,可他就像一个真正的骑士一样振作精神,大干一场。他看见老绅士脸上浮现出了乐善好施的幸福——就算是倒挂金钟和扑翅蝴蝶也不能带来这样的幸福——他不忍心破坏这幸福的感觉。
一个钟头后,斯塔弗朝后一靠,终于打赢了这一仗。
“真谢谢你,先生,”他就像一根漏气的蒸气管子一样喘息着说,“谢谢你的这顿丰盛的大餐。”
然后,他吃力地站了起来,两眼目光呆滞,朝厨房走去。一个服务生把他像陀螺似的转了个圈,给他指了指门口的方向。老绅士掏出一元三角的银币,仔细地点了点,另外给了服务生三枚镍币作为小费。
就像以前一样,他们在门口分了手,老绅士朝南走,斯塔弗朝北走。
在第一个拐角的地方,斯塔弗转了个身,站了一会儿。接着他的破衣服似乎鼓了起来,就像一只猫头鹰鼓起了它的羽毛,然后他像一匹中暑的马一样倒在了人行道上。
救护车来了之后,年轻的医生和司机小声地诅咒着他的体重。因为没有威士忌的气味,也就不必要移交给警察局的巡逻车处理了,于是斯塔弗和他肚子里的双医院。他们把他放到床上,开始检查他是不是得了什么怪病,希望能有机会动动手术刀来找出问题。
你瞧!一个钟头后救护医院来了。他们把他放在另一张床上,讨论着阑尾炎的可能性,因为看上去他并不像是个没钱的人。
可是不一会儿,一个年轻的医生碰到了一个长着一双迷人的眼睛的年轻护士,于是停下来和她聊起了病人的情况。
“那边的那位体面的老绅士,”他说,“你怎么都想不到,他几乎快饿死了。我猜准是出身于某个古老的大家族。他告诉我,他已经有三天没吃一点东西了。”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