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治疗价格 http://pf.39.net/bdfyy/bdflx/140823/4454953.html
斯蒂芬·埃德温·金,美国作家,编写过剧本、专栏评论,曾担任电影导演、制片人以及演员。创作出版了多部畅销小说作品,如《闪灵》《肖申克的救赎》《绿里奇迹》《宠物公墓》《魔女嘉丽》等。
巴黎评论·作家访谈:斯蒂芬?金访谈
译|张坤
对斯蒂芬?金的采访始于二〇〇一年夏天,当时距离他在缅因州洛威尔中心区自己家附近散步时被小货车撞倒的车祸事故已过去了近两年。他很幸运地活了下来,但车祸造成他头皮撕裂、右肺衰竭、右腿和右胯多处骨折。事故后第一步的手术将六磅金属植入他体内。就在金接受《巴黎评论》访问前不久,这些金属才被取出。这位作家至今仍然时时遭受着疼痛的折磨。“整形医生发现好多肌肉组织发炎、坏死,一团糟。”金说,“关节位置液囊突出,像小眼睛一样。”采访在波士顿进行,金本人是红袜队的忠实粉丝,他为了看自己支持的球队参加夺标赛,暂住波士顿。虽然他身体仍很虚弱,却已重新开始每天写作,晚上他会带着手稿去芬威球场,利用赛间休息和换人时间校稿子。
采访的第二部分是今年早些时候在佛罗里达州金的冬季寓所完成的,他住的地方碰巧距离红袜队在迈尔斯堡的春季训练营地很近,开车去很方便。他的房子坐落在一片沙地半岛的海边,天花板很高,呈拱形,这么看起来房子很像是一条倒扣过来的帆船。那天上午很热,金穿着蓝牛仔裤和白球鞋,还有一件Tabasco牌辣椒酱的广告衫,坐在门前台阶上看当地的报纸。就在前一天,这份报纸把他的住址刊登在了商务版上,整整一上午,不停地有他的粉丝开着车过来,看看这位世界闻名的大作家。“人们都忘了,”他说,“我也是个凡人。”
金出生于一九四年九月二十一日,出生地是缅因州波特兰市。金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抛弃家庭出走,母亲搬来搬去换了许多地方,最后还是回缅因州安顿下来,这次是在内地小城达勒姆。金的第一篇小说《我是少年盗墓者》于一九六五年发表在名叫《漫画评论》的专刊杂志上。大约同时,他得到奖学金去奥罗诺的缅因州立大学读书。读大学期间,他遇到了后来的太太塔碧莎。塔碧莎也是位小说家,两人育有三个孩子,婚姻至今仍然稳固。婚后几年间,他依靠在洗衣店打工、洗汽车旅馆床单、当髙中英语教师以及偶尔在男性杂志上发表短篇小说的稿费勉强度日,养家糊口。直到一九七三年,他售出了小说《魔女嘉莉》的版权。这本小说立刻大获成功。从那时算起,金的作品已经售出了三亿本以上。
金写了四十三本长篇小说,还有八本短篇小说集、十一个剧本,以及两本论写作的书,同时,他还与斯图亚特?奥南合著了一本《忠实》,以日志的形式记录红袜队二〇〇四年夺冠赛季的活动。他所有的长篇小说以及大多数的短篇小说都被改编成了影视作品。虽然在他的创作生涯中时时遭遇评论家冷言相讥,比如《纽约时报》一篇评论说金的作品“看似引人人胜,其实荒诞不经,一味哗众取宠而已”,但他的作品近年来赢得了相当多的赞誉,二〇〇三年他获得了美国国家图书奖基金会颁发的美国文学杰出贡献奖章。金还因为努力支持和推广其他作家的作品而广受好评。一九九七年他获得了《诗人与作家》杂志颁发的“作家为作家大奖”,最近他又被选中担任二〇〇七年度《美国最佳短篇小说选》的编辑。
金为人殷勤得体、幽默风趣、态度诚恳、讲话坦诚热情,还是个慷慨待客的好主人。采访进行到一半,他端来了午餐,有烤鸡(他随即拿出一把吓人的利刃对其一通猛砍)、土豆色拉、凉拌卷心菜、通心粉色拉,还有甜品是佛岛酸橙派。问到他现在在写什么时,金站起身,带我走到他家门口的海滩上。他解释说这片半岛的尽头原本还有两幢房子,其中一幢五年前在暴风雨中倒塌了,涨潮的时候到现在还会有墙皮、家具以及私人物品冲到岸上来。金的下一部小说就以另外那幢房子为主要场景,那房子还在,但早已弃置,无疑一定闹鬼。
——克里斯托弗?雷曼-豪普特、纳撒尼尔?里奇,二〇〇六年
《巴黎评论》:你是几岁开始写作的?
斯蒂芬?金:你或许不信,我大约六七岁就开始写了,我把漫画书里的画面描下来,然后自己编故事。我记得我因为扁桃腺炎卧病在床不能上学,于是就写故事打发时间。电影也有很大影响。我从一开始就热爱电影。我还记得我妈带我去广播城音乐厅看《小鹿斑比》。哇噻,那地方真大,还有电影里的丛林大火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因此,我一开始写作,就有种倾向,写得很形象化,因为那时候那就是我了解的一切。
《巴黎评论》: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阅读成人小说的呢?
金:也许是一九五九年,我们搬回到缅因州以后。我大概十二岁,当时的学校跟我家在同一条街道上,离得很近,学校只有一间教室,所有年级都在那一间教室上课,厕所在教室后面,臭得要死。镇上没有图书馆,但州里每星期有辆很大的绿色货车开进来,叫图书车。你可以从图书车上借三本书,他们才不管你借的是三本什么书——你不一定非拿少儿读物。在那以前我读的都是《南茜?朱尔》、《哈迪男孩》之类的东西。一开始我挑的是伊德?麦克贝恩的“87区小说系列”。我读的第一本里面,警察来到一间出租公寓找一个女人问话,女人穿着睡裙站在那里。警察让她穿上衣服,她隔着睡衣抓起自己的乳房朝着警察挤弄,说,“看个够吧你就!”于是我冲口而出,靠!我脑袋里立刻一激灵。我想,这太真了,真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我的“哈迪男孩时代”就此宣告终结。这也是我一切青少年小说时代的终结。就好比是,拜拜了您呐。
《巴黎评论》:但你并不是只读流行小说?
金:我不知道什么是流行小说,那时候也没人告诉我。我读了很多书,各种类型都有。我这个星期读《野性的呼唤》和《海狼》,然后下星期读《冷暖人间》,再下个星期又读《穿灰色法兰绒套装的人》。我是想到什么读什么,拿到什么读什么。当初我读《海狼》的时候,并不理解那是杰克?伦敦对尼采的解读和批判;我读《麦提格》的时候,也不知道这就是自然主义,不理解弗兰克?诺里斯言下之意其实是说,你永远羸不了,体制总是会击败你。但从另外一个层面上讲,我确实理解到了这层意思。当我读《德伯家的苔丝》的时候,我明白了两件事:第一,如果那家伙搞她的时候她没醒过来,那她肯定是真的睡着了;还有第二,那时候女人的日子真是不好过。那是我读女性文学的人门作品。我爱极了那本书,所以我读了一大堆哈代的小说。但是读到《无名的裘德》我就打住了,我的哈代时期就此终结。我当时想,妈的,这太荒唐了。谁的生活也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快得了吧。你明白我意思?
《巴黎评论》:在《写作这回事》里,你曾经提到过你的第一本长篇小说《魔女嘉莉》的点子是怎么来的,说你将两种毫不相关的题材联系起来:残酷青春加上心灵致动能力。像这种出人意料的联想是否经常是你作品的起点呢?
金:对,经常是这样。当我写《狂犬惊魂》的时候——关于一条狂犬的故事——的摩托车出了点问题,我听说有个地方能修理。我们当时住在緬因州的布里奇顿,是个度假胜地类型的小镇,在缅因州西面,位于湖边,但是布里奇顿再往北就是真正的荒野乡村,住着很多农民,很老派地自顾自过日子。那个修车师傅有座农庄,马路对面还开着铺子卖汽车。于是我把摩托车弄了过去,车进了院子就彻底熄火了。接着,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大的圣伯纳犬从那间车库里出来,朝我过来了。
那种狗本来长得就吓人,尤其是夏天。它们耷拉着下巴,眼睛水汪汪的,看起来就好像生病了似的。那狗冲着我叫,喉咙深处发出的那种低吼:汪……喔。那时候我体重大约有二百二十磅,所以我比那条狗大概重个十磅左右。修车师傅从车库里走了出来,对我说,哦,这是博赛什么的,我没记住那狗的名字,反正不是古卓。他说,别害怕,它对谁都这样。于是我朝那狗伸出手去,那狗冲着我的手就要咬。那哥儿们手里拿着柄管钳,直接朝那狗屁股来了一下,那可是柄铁钳。打上去声音就像是用拍子拍地毯一样。那狗只是呜咽一声,坐了下去。那哥儿们对我说,博赛一般不这样,它大概不喜欢你这副尊容什么的;立马就成了我的错儿。
我记得自己当时很害怕,因为根本没地方躲。我骑着摩托车,但车熄火了,我肯定跑不过那条狗。如果那哥儿们没提着管钳出来,那狗又决定出击……但那还不算个故事,顶多是有了点想法。几个星期之后,我想到了我们家那部福特小汽车。那是我们买的第一部新车,用双日公司给的《魔女嘉莉》的二千五百块预付金买的。刚买回来那车就有问题,因为化油器里的针阀有毛病。针阀动不动卡住,化油器满溢,车就发动不起来。我很担心老婆开着那车会拋锚,我想,如果她像我骑着摩托那次一样,开着车去修理,那针阀又卡住了,车发动不起来可怎么办?一如果那狗不光是脾气坏,要是条疯狗可怎么办?
然后我又想,也许是狂犬病呢。这时候我脑子里才真正有灵感爆发的感觉。有了这些想法之后,渐渐地故事的枝枝蔓蔓就出来了。你自问,为什么没人来救她呢?那里有人住,是座农庄。人都哪儿去了?回答是,我不知道,故事就在这里。她丈夫哪儿去了?为什么丈夫不来救她?我不知道,这也是故事要讲的。如果她被狗咬了会怎么样?这也会是故事的一部分。如果她也狂犬病发作呢?这本书写了七八十页之后,我发现狂犬病的潜伏期太长,因此她传染上狂犬病然后发作的因素就不适用了。这是现实世界侵入小说的一个例子。但事情总是这样,你看到某一件事,然后与别的什么“咔哒”契合在一起,就成了小说。但你永远不知道这种事何时会发生。
《巴黎评论》:除了个人经历之外,你的写作素材还来自哪些地方?
金:有时出自别人的作品。几年前,我听一本有声读物的磁带,是约翰?托兰写的,叫《迪林杰的日子》。其中一个故事说的是约翰?迪林杰[1]和他的朋友荷马?凡?米特还有杰克?汉密尔顿逃离小波希米亚,他们渡过密西西比河以后,杰克?汉密尔顿被警察从背后一枪击中。接下来还发生了很多事,但托兰并没有讲明白。我想,我不需要托兰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也不需要实事求是地写故事。这些人已经名正言顺地成了美国传奇的一部分,我要自己编,于是我就写了个短篇,叫《杰克?汉密尔顿之死》。
有时候我会利用电影里的故事。在“黑暗塔”七本系列小说之一《卡拉之狼》里,我决定试试看能不能重讲黑泽明的电影《七武士》和好莱坞翻拍的《七侠荡寇志》的故事。当然,这两部电影讲的是同一个故事,说的是一帮农民雇了枪手来保卫镇子抵御贼人攻击,那些贼一直来偷他们的庄稼。但我想玩得再大点,再狠点,于是在我的故事里,贼偷的不是庄稼,而是孩子。
《巴黎评论》:现实世界侵入小说的时候你怎么办,比如像《狂犬惊魂》中你提到狂犬病潜伏期的问题,你怎么处理?
金:永远不能为了故事方便去歪曲现实。当你发现类似情况的时候,得调整故事,让它符合现实。
《巴黎评论》:《狂犬惊魂》是部很特别的小说,通篇只有一章。你是一开始就计划这么写的吗?
金:不,《狂犬惊魂》写的时候是部很标准的长篇,章节分明。但我记得当时有个想法,希望这本书像块砖头破窗而入,劈头朝你砸过来。我一向希望自己写的书能有这种效果,而且,或许是我妄自尊大,自以为是,但我认为每个小说家都应该这么干,要让小说有人身攻击的效果,就像有人从餐桌对面直冲过来,一把抓住你,兜头泼你个正着。直取面门。应该让你难受,惊到你、吓到你。而且不仅仅是让你恶心难过。我意思是说,如果有人寄来一封信说,我都吃不下饭了,我的态度就是:那太棒了!
《巴黎评论》:你认为我们害怕的是什么?
金:从某种层面上来说,我觉得我是什么都不怕。但如果你问的是,我们作为人类,害怕的是什么,那么我说是混乱和入侵者。我们害怕改变。我们怕一切分崩离析、方寸大乱。这就是我感兴趣的东西。我是说,有许多人的作品我都很喜欢,其中之一是美国诗人菲利普?布思,他写的都是些平凡生活的点滴,但我却做不到这样。
我曾经写过一个短篇小说,名叫《迷雾》,说的是迷雾升起,将一座小镇笼罩其中,一群人被迷雾阻挡,困在一间超市里。有个女人拿着一盒蘑菇在收银台前排队,当她走到窗口去看大雾弥漫,超市经理就把她的蘑菇拿走了;她对经理说:“把蘑菇还给我。”
我们害怕世界乱了方寸。我们害怕在收银台排队的时候有人偷走我们的蘑菇。
《巴黎评论》:你认为这种恐惧是你小说的主要题材吗?
金:我认为我写的东西就好像是镜子上的一道裂痕。回顾我写的东西,从《魔女嘉莉》至今,你会发现,我写的都是那本书写作的具体年代,那个时期普通的美国中产阶级的日常生活。每个人生活中都会遇到一些不可理喻的事你必须得应付,要么是医生说你得了癌症,要么是有人捣鬼打电话给你搞恶作剧。所以说,不论你要说的是幽灵也好,吸血鬼也罢,或是小区里住着个纳粹战犯也好,我们说的仍然是同一件事,就是异常情况侵入日常生活,还有就是我们如何应对。我更感兴趣的是,我们在这种情况下所展露出的我们的性格,还有我们与他人以及我们生活的社会之间的交流和互动,这远比怪兽、吸血鬼、幽灵和食尸鬼让我来劲。
《巴黎评论》:在《写作这回事》中,你是这样定义流行小说的,说读者可以在其中瞥见自己经历的某些方面——行事、地点、人际关系、对话。在你的作品中,你会不会有意识地要重现某个具体的时刻?
金:不,但我也不会刻意避免。比如《手机》,故事点子是这么来的:我从纽约的一间宾馆出来,看见一个女人拿着手机在讲电话。我想,如果她从手机上收到一个短信,就此不能自已,开始动手杀人,直到有人杀死她为止,那会怎样?各种可能性、各种枝蔓发展开始在我脑海中像乒乓球一样跳上跳下。如果人人都收到同样的短信,那么有手机的人就都发疯了。正常人看到这情况,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掏出手机给亲朋好友打电话。那样的话这传染病就会像毒藤一样蔓延开来。后来,我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家伙在自言自语,大声嚷嚷,明显是个疯子。我特意绕到街对面躲开他。可那不是个流浪汉,他穿着一身西装。然后我才发现他戴着耳机,是在打电话。我心想,我必须得写这么个故事。
那是个一瞬间里出现的想法。后来我读了好多关于手机行业的资料,开始